不构成侵犯肖像权,但前提是拍摄目的合法、方式适当且未超出必要限度。报警时,警察通常会认可此类视频作为初步证据,但具体认定和处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【肖像权保护】
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【扰乱公共秩序】
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;(二)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;(三)扰乱公共汽车、电车、火车、船舶、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;(四)非法拦截或者强登、扒乘机动车、船舶、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,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;(五)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。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,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”
综合来看,您在公共场所拍摄霸座视频以固定证据,是合法且合理的行为,一般不构成侵犯肖像权。报警时,该视频可以作为有力证据提供给警察。
行动建议:
保留证据:妥善保存拍摄的视频,确保其清晰、完整,并备份。 及时报警:在霸座行为发生后,立即拨打110或向列车员、乘警等工作人员报警,并主动出示视频作为证据。 合法维权: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理性、克制地进行维权,避免与霸座者发生肢体冲突或言语辱骂。 寻求法律帮助:如果警察处理不当或您的权益未能得到有效维护,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投诉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。风险提示:虽然拍摄霸座视频通常合法,但需注意避免过度拍摄或使用不当方式,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。同时,公安机关对霸座行为的处理力度和方式,可能因个案的具体情况(如霸座者的态度、行为后果等)而有所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