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的要求为准:
一、确认迁移条件
实际居住地具备落户资格
- 自有住房:需提供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+完税证明)。
- 直系亲属住房:若居住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家,需对方同意落户并提供房产证明+亲属关系证明(如出生医学证明、结婚证)。
- 公共集体户:如无合法稳定住所,可申请迁入实际居住地街道的公共集体户(需提供居住证明)。
- 租赁住房:部分城市(如广州、深圳)允许租房落户,需提供《租赁备案证明》+房东同意书,但多数城市仍有限制。
原户籍地同意迁出
拆迁导致户口空挂的,原户籍地派出所通常支持迁出,需开具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二、办理流程(通用步骤)
1.
向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准入
- 提交材料(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):
- 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;
- 实际居住证明:房产证/租赁合同+居住证/社区居住证明;
- 拆迁相关证明:拆迁协议、原户口注销证明等(证明空挂原因);
- 亲属住房落户:额外提供亲属房产证+同意落户书面声明+关系证明。
- 领取准迁证:审核通过后,派出所发放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
2.
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
- 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、户口簿、身份证,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,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3.
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落户
- 持《户口迁移证》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、身份证、实际居住证明等,完成落户手续(可能需拍摄新身份证照片)。
三、特殊情形处理
拆迁后暂无固定住所
- 迁入公共集体户:向居住地街道派出所申请,提供租房合同、居住证等证明实际居住。
- 投靠亲友:若亲友同意,可迁入其户口所在地(需符合当地投靠政策)。
原户籍地不配合迁出
- 若因历史问题无法迁出,可尝试:
- 联系拆迁责任单位(如街道办、拆迁办)协调;
- 向原户籍地上级公安部门(分局、市局)申诉,说明拆迁导致空挂的合理性。
农村迁移至城市
- 若实际居住地为城镇,一般可直接申请;若迁回农村,需符合当地“非转农”政策(多数地区限制严格)。
四、注意事项
政策差异
- 一线城市(如北京、上海)落户门槛较高,需满足社保、居住年限等要求;
- 部分城市开通线上办理(如“浙里办”“粤省事”),可优先选择线上申请。
材料准备要点
- 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;
- 房产信息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一致;
- 如有婚姻变动、姓名变更等,需同步更新证明材料。
时效性
- 《准予迁入证明》有效期通常为40天,《户口迁移证》有效期30天,需及时办理。
五、建议操作
第一步:咨询实际居住地派出所
拨打当地户籍科电话或现场咨询,明确所需材料清单(避免因政策变动白跑)。
第二步:协调拆迁相关证明
若原户籍地址已注销,联系拆迁单位开具书面说明,辅助办理迁出手续。
第三步:委托办理(可选)
若本人无法到场,可公证委托亲属代办,需提供《委托书》及双方身份证。
总结:解决户口空挂的核心是证明实际居住的合法性,优先确保目标地派出所同意接收。若遇政策障碍,可寻求街道办或户籍管理部门协调,强调拆迁导致的特殊性与迁移必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