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在强化全链条监管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:
强化源头治理
- 农产品安全:明确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责任,要求建立生产记录制度,规范农药、兽药使用,禁止非法添加。
- 投入品管理:加强对农药、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的监管,建立安全评估制度。
严格生产经营过程控制
- 全程追溯: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确保食品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
- 风险防控:引入"全过程控制"原则,企业需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,强化自查风险。
- 网络食品监管:明确网络平台责任,要求实名登记、许可证审查,填补了电商、外卖等新业态监管空白。
突出流通销售监管
- 标签标识规范:严格规范食品包装、标签、说明书,禁止虚假标注和误导性宣传。
- 冷链管理:针对冷藏冷冻食品,要求全程温度监控并记录,防止储运环节污染。
完善检验与风险监测
- 抽检制度:扩大抽检覆盖面和频次,明确"风险监测"与"监督抽检"双轨并行。
- 信息共享: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,实现风险预警数据互联互通。
严控进出口安全
- 境外企业注册:对输华食品企业实施注册管理,强化源头准入。
- 口岸检验:加大进出口食品查验力度,新增"指定口岸"制度对高风险品类专项管理。
健全召回与应急处置
- 强制召回:明确企业主动召回义务,对隐瞒不报者加重处罚。
- 应急机制: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建立快速反应体系。
推动社会共治
- 举报奖励:提高举报奖励标准,鼓励公众参与监督。
- 信用惩戒:建立企业信用档案,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。
监管特点
通过"从农田到餐桌"的无缝衔接设计,实现了:
- 责任闭环:覆盖种植养殖、生产、储运、销售全链条责任主体
- 手段创新:运用风险监测、信用监管、大数据追溯等现代化工具
- 协同治理:强化部门协作(农业农村、海关、市场监管等)与公众参与
这些修订标志着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从分段管理向系统性治理的转型,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构建了更严密的制度网络。